它山之石
——长沙发展文化产业给我们的启示
近年来,长沙市各类文化市场风生水起,生意红红火火,这里有全国最大的书市和出版物交易中心,有国内惟一的版权交易中心;中国第一个民族卡通品牌诞生于此,最大的动漫原创基地建立于此;这里还有全国最早组建的广电集团……经过近20年特别是近5年来的发展,长沙市如今已形成媒体传播、文化旅游、出版发行、文化娱乐、文博会展、文教体育、卡通动漫七大文化支柱产业。2004年,该市实现GDP1108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04亿元,其中文化产业销售收入287.5亿元,GDP增加值57.5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5.2%,文化产业已经成为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面旗帜。
何以抢占文化产业的高地?依靠自身力量,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地理优势,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站得高、看得远,政府敢于放手,群众思想解放,企业勇于创新,成就了长沙文化产业百舸争流、竞相发展的大好格局,其先进经验值得借鉴。
政府与市场,“两只手”作用同步发挥
长沙文化产业在发展之初离不开政府的“第一推动力”。政府及时转变角色,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积极推动、引导文化市场冲破长期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藩篱和现有的利益格局,真正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同时,将文化产业发展的真正动力定位于市场,政府的推动以市场导向为基础,强化引导,放开放手,由市场激发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长沙市从多个层面推进文化体制的“松绑”式改革,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自由的空间。在宏观层面上,长沙市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推进政事和政企分开,政府从“办文化”转变到“管文化”。目前,除公益文化外,该市的其他经营性文化行业均为社会所办。在微观层面上,长沙市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性质出发,分类进行文化单位的体制改革。对非营利性文化事业单位,政府保证投入,职工全员聘任;对事业性文化经营单位,政府重点扶持,法人和职工竞聘上岗;对经营性文化单位,进行企业化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对长沙晚报社和长沙广播电视行业,通过集团化运作,进行集约管理、规模经营,实现优势产业的整合和扩张。在更小的层面上,长沙市创新人事管理机制,着力解决领导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问题。
此外,长沙市还降低文化产业准入门槛,对民间资本兴办的文化产业单位,只要其经营行为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对社会无害,并且又能依法纳税、扩大就业,都积极鼓励其发展。
文化消费,长沙独特的风景线
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文化资源以及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文化消费习惯培育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广阔市场。在长沙,市民每赚10元钱,就会拿出7元钱用于文化消费。歌舞厅、剧院、酒吧等各类文化市场的火暴场面也成为长沙一个独特的景观。以长沙市酒吧一条街上档次最高、人气最旺的苏荷酒吧为例,每天不到21时,这里就已经人头攒动,年轻人或三五成群,或独享乐趣,幽雅的环境、完善的功能、优质的服务满足了不同层次顾客的需求。据介绍,苏荷酒吧每天都会吸引成百上千的人前来消费,营业时间从上午一直持续到次日5时。类似苏荷酒吧的歌舞娱乐场所在长沙还有很多。
长沙文化市场的繁荣不但极大地丰富了本地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还吸引了周边城市甚至周围省份的人们到这里来消费。每逢周末、节假日,湖南省内乃至深圳、广州、上海等地的人都会赶到长沙度假。目前,该市的“三厅一会”(歌厅、舞厅、迪厅和跳舞会)和演艺酒吧、茶吧、特色吧、休闲屋、游戏室有4000多家,其中歌舞厅300余家,每天吸引20多万人次消费,年产值达35.8亿元。
文化企业,驶入发展快车道
思路决定发展速度。有了政府的政策支持,有了群众乐于消费的市场,长沙文化企业的干劲创造出了发展的奇迹。
以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和长沙广电集团为代表的媒体传播业依托自身优势,扬长避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取得了不俗的成绩。《长沙晚报》在全国率先开通“长沙晚报号”列车,《品周报》、《东方新报》、《国防知识报》、长沙电视女性频道、长沙移动电视等媒体实行经营权与企业合作,募集社会资金,向外省市扩建发展网络。长沙电视政法频道与株州电视台实现节目互通,从2003年开始,用3年时间完成乡镇、社区宣传文化法制站(中心)建设,构建了一个覆盖城乡的基层文化网络。2004年,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和长沙广电集团分别取得了2.5亿元和1.6亿元的经营业绩。
长沙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也带动了新兴产业的发展。以民营的三辰影库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卡通动漫业发展尤为迅速,该公司制作的《蓝猫淘气3000问》已成为我国卡通动画业的品牌。2003年,该公司版权收入8000万元,相关产业收入7.5亿元,并在全国组建了13家形象授权产品生产公司、13家销售区域公司和1000多家蓝猫形象产品专卖店。此外,长沙的文化旅游、文化体育等其他文化产业也都呈现出迅速扩展的态势。
现在,长沙的报业文化产业园、印刷包装科技产业园和广播电视中心等大规模文化产业园区正在形成,长沙的各个文化企业正谋求着更大的发展。
长沙经验的几点启示
相对于长沙而言,我市同样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资源,同样具备发展文化产业的先天条件和优势。长沙经验告诉我们,要想真正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最关键的还是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2004年,长沙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突破1万元,人均用于娱乐、文化教育的消费近2000元,群众消费观念的转变是促进文化产业繁荣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大力倡导和弘扬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群众正确对待文化消费。同时,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也要改变过去那种只把文化当成事业、只花钱不赚钱的陈旧观念,在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真正实现由“办”到“管”的认识转变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
要实现文化产业大的发展,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必不可少。长沙市近年来累计投资22亿元用于基础文化设施建设,此举不但提升了城市文化品位,更满足了群众对文化的需求,培育了大家经常性地参与文化消费的习惯。
品牌是文化产业的无形资产,是产业价值的集中体现。在长沙,以“苏荷”、琴岛歌厅、长沙出版物交易中心等为代表的文化产业知名品牌,在各行各业的发展中树立了标榜,成为在湖南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品牌。
良好的环境就如同肥沃的土壤,在肥沃的土壤中才能让文化产业更茁壮地生根、成长,只有全社会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文化产业,帮助解决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各个方面创造良好环境,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市文化产业薄弱的现状,从而实现以文化产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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