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十一五”文化发展
—— 我市召开“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座谈会
【编者按】2005年10月14日,我市召开“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座谈会,唐先田、李抗美、张允熠、张东平、李宪奇等五位专家、领导参加座谈。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杨思松,课题组全体同志和市委宣传部相关处室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课题组负责人、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余秉颐主持。现将五位专家、领导发言摘编如下,以飨读者:
唐先田(安徽省文学学会会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1、合肥市对“十一五”文化发展进行规划,本身就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文化工作的重视;市委宣传部作为主管部门和具体承办机构,统筹谋划,彰显魄力与绩效;课题组治学严谨、求实、求真的作风,成就了这份析理透彻、任务明确、较为全面的《规划纲要》文本(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编制的过程,同时也体现出合肥市重视文化建设、重视软实力打造、重视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与信心。
2、要正确理解“文化强市”的内涵。文化强市内在地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个方面,社会效益理应放在首位;既使是发展文化产业,也不能偏离社会效益这个方向,这是由文化的固有属性所决定的。《纲要》里讲了这方面的意思,但还不够,应着重强调。文化发展对于人的素质的整体提高、整个社会风貌的良性转变,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都至关重要,只有在这些方面整体提高了,文化强市的目标才能达到。要强化《纲要》的宣传,促进全体市民正确理解文化强市理念,形成合力共建文化合肥。
3、要强调以人为本。先进文化的基本精神包括创新精神、科学精神、人本精神与和谐精神。以人为本决非空洞的说教,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理念和执政理念。《纲要》总体目标凸显了“以人为本”思想,其他子目标里也应体现这一精神,文化强市、人文精神强市的旗帜要鲜明突出。
4、要增强“市容文化建设”意识。合肥的“大拆违”深得民心,“大拆违”本身也反映出合肥市对“市容文化”的再认识。合肥要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高品位的“市容文化”。拆违后会不会“回潮”?这既需要有制度文化进行约束,更需要“市容文化”对全体市民的教化;同时,“市容文化”建设对“十一五”期间的合肥城市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5、要强化省会城市意识。应立足省会优势,用一种开放的心态、宽广的胸襟、更高的站位来规划合肥未来五年文化发展,要善于将全省的文化资源、将省直的文化资源吸纳入进来;《纲要》不能仅局限于合肥市辖区范围,要结合省委提出的“把合肥地区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两极之一”,努力规划打造“合肥地区文化”,凸显省会城市的地位与作用。
6、要重视民营文化发展。多年来,我们习惯于政府办文化,强调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而忽略了文化的市场属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高度重视民营文化的发展,从主体培育、市场健全、做好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
李抗美(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做好文化发展规划,要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纲要》范围界定问题。《纲要》开篇涉及对文化有一个较为明晰的界定,“文化”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但《纲要》里对“文化”一词的界定却有悖常规,建议重新考虑,科学合理定位。
2、规划主体与实施主体的定位问题。《纲要》的规划主体与实施主体理论上讲是一致的,即都是合肥市人民政府,但从规划编制过程来看,规划主体表象上是市委宣传部和课题组,这就需要课题组正确处理好表象上的规划主体与事实上的规划主体(或实施主体)的关系问题,以利于《纲要》今后的实施。
3、“发展、创新、特色”三者关系问题。这三个词应该成为《纲要》的主题词。发展是规划编制的目的,创新是实现发展的重要手段,特色既是创新与发展的结果又对二者具有推动作用。要通过三个主题词有效凸显合肥城市文化形象——活力与魅力。
4、《纲要》中“形”与“神”的协调问题。《纲要》文本里“形”的东西基本具备,但“神”的东西如合肥的文化特色、“十一五”城市文化发展如何更清晰地定位、以及文化发展的“魂”——以人为本等尚需加重笔墨。
5、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相融问题。合肥作为国家唯一的科技创新型试点城市,怎样凸显科学文化和创新文化,怎样将科学文化与城市人文文化相融合,需要在《纲要》里更加明晰化。“十一五”期间,合肥的发展主要依靠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科学文化将在未来合肥城市文化中占据更加突出的位置。
张允熠(中国科技大学教授、博士):
1、《纲要》指导思想里应将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入。党中央再一次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这是我们做好规划的前提和基础。
2、要科学界定城市文化产业的内涵。80年代以前,文化产业是被作为文化事业发展的;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文化产业的“事业性”与“市场性”差异日益显露。因此,正确理解文化产业的内涵,一要着眼于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二要立足于市场经济;文化产业必须同时具备文化的属性和产业的性质,它应是“从事物质和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以文化为内涵的各种服务的集合”。
3、要建立文化产业的评估体系。城市文化产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是针对文化产业的属性、特征而建立的一套描述文化产业总体状况,客观反映政府投入力度与市场化程度,从总量、速度、结构、效益、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等多层面评价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的指标体系。文化产业的评估指标主要包括:总体指标、政府投入指标、发展水平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市场化程度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指标等。
4、要突出“鲜明的文化特色”。城市建筑被誉为“文化之最”,是“凝聚的诗”、“物化的历史”,是城市文化中最具特色的部分。合肥作为省会城市,可以吸取徽派建筑的精华,使之与现代建筑元素相融合,形成合肥独具魅力的建筑文化、特色文化。
张东明(安徽省委宣传部文化事业发展处处长)
1、要突出公民素质的提高。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和中心,发展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提高公民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因此,《纲要》应充分体现人本思想,把人的发展作为文化发展的最终目标。
2、要体现城乡和谐发展。从全省范围来看,城乡文化二元结构较为突出,作为省会城市的合肥也不例外。因此,在“十一五”规划中,应着力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强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和谐发展。
3、要实现省、市规划的有机衔接。合肥市是省会城市,在做规划时既要有效利用省直文化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又要合理规划,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
4、要进一步突出民营文化的地位与作用。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文化发展对全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十一五”时期要加大对民营文化产业的扶持,引导其快速发展。
李宪奇(安徽省省直党校教授):
1、要科学界定《纲要》的时空范围。要从行业、空间和行政管理权限等几个纬度上做出科学界定。时间范围是“十一五”,建议增加对2015年的远景预测。地域范围应该是“合肥地区”而不仅是“合肥辖区”,突出辐射性。
2、要突出由“群众文化”向“公共文化”的转变。两个文化体系在建设主体、运行基础、发展机制、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异。规划的基本理念与方向、政府“办文化”还是“管文化”、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运行体制的改革等都与此紧密相联,《纲要》应充分考虑这个宏观背景与趋势。
3、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定位。合肥的文化目标定位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文化体制改革、民营文化企业、文化市场建设、文化产业结构调整、特色文化品牌与文化消费、以企业为中心的自主创新能力等。
4、要做好机制、项目与活动设计。
(1)文化生态与运行机制。政府怎么管文化?要从具体的文化事务中跳出来,关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价值增值链、块状集群和产业生态问题。宏观管理机制方面,可尝试设立城市文化总监制(CCO);中观文化运行机制方面,应建立文化发展研究基地、文化保护与创新基地、文化艺术培训基地、文化产业化基地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微观的公共文化操作上,应突出“特色立文、活动兴文、培训促文和智力强文”。
(2)项目设计。“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实现“点”的突破,不能仅仅停留在“一般”层面上,要突出项目的带动作用。政府管文化主要是管对于整体文化生态有重要意义的重点项目及其管理标准。
(3)活动设计。文化活动既是项目的一部分,更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十一五”期间,合肥应梳理、打造出富有自身特色的文化活动并长期坚持下去。
5、要解决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即:既要“保障群众的文化权利”以实现公平,又要“实施精品工程”以体现效率。一方面,要加强城市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也要设计出符合改革方向的文化艺术生产创新机制,确保有人去想和做“拿大奖”的事情,生产出一批批文艺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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