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档案安全更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馆)历来重视档案安全工作,接皖档发[2008]27号《关于开展档案安全检查的通知》,立即行动,明确分管副局长于军负责我市档案安全检查工作。市馆由保管利用处负责自查和迎接省局抽查工作;成立档案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县区档案馆和市直机关档案室进行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之上开展重点抽查。
一、组织领导有力、规章制度健全。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工作,强化档案安全意识和档案设施建设及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操作,将档案安全工作落到实位。实行档案安全领导负责制,明确本单位档案安全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成立了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严密的档案安全工作网络。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档案安全网络制成图表,拟做成标牌张贴明示。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是确保档案安全的根本保障,同时也是贯彻实施《档案法》和《安徽省档案条例》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建立和健全档案安全定期检查、档案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跟踪督办制度、重大档案安全事故逐级上报和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肥西、市财政局等把各种规章制度汇编成册,这些规章制度保障了档案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规范。县区档案馆的库房建设基本能够达到《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远离火源、水源、污染源;档案库房配备了消防、报警、空调、除湿机、防虫等硬件设施,并能够达到相关的技术要求。检查发现个别单位档案库房不是专用,如市农委没有专门的机关档案库房。市农委已经明确表示在年内解决这一问题。个别单位由于客观的因素,在档案库房设施配置上有所欠缺,肥西县档案馆库房没有空调,温度不能保障,县馆领导在自查后,已拟定整改计划。各单位虽硬件环境有差别,但是管理的软环境建设都很务实。能够做到库房专人专管、进出登记制度和许可制度、每周能够做到至少一次库房和周边环境安全情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档案安全保管保护设施管理严密。档案安全保管保护设施分为:档案装具和档案保管保护设施两大方面。在纸质档案装具方面各单位都能严格执行《档案装具》(DA/T6—9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标准、规范。检查发现目前只有市中级法院有特殊载体档案--声像档案,但是没有配备专门档案装具--消磁柜,市法院已经表示立即配置。在档案保管保护设施设备管理方面,能够做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对计算机、空调、消防器材能够做到定期检查、校验,管理严密,确保各保管保护设施能够正常运作。
四、档案实体安全管理到位。在档案安全移交和接收管理上,对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能够做到及时、完整、齐全归档,做到无积存零散文件。应移交、接收的档案能够做到交接登记明细、责任到人,确保交接流转过程中档案不丢失、不损毁。对新接收的档案能够做到消毒的很少,但是都能够做到杀虫、杀菌、除尘后入库上架。在档案实体相关保障上,对档案实体安全状况能够坚持定期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登记;能够做到定期清点核查。蜀山区档案馆在定期普查的基础上,创造性的开展季节性检查。第一、四季度主要针对干燥问题,检查档案实体脱水、变黄现象;第二、三季度主要围绕梅雨季节防潮和汛期档案安全开展检查,确保档案不受潮,安全度汛。在利用中的档案实体安全上,能够坚持专人负责利用工作,并坚持利用登记制度。市馆和高新区还能够对重要的、珍贵的、利用频繁的档案进行复制,用复制件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五、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科学。各单位高度重视计算机网络安全,制定了相关的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严格控制不应开放的档案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市法院对内网和外网实行物理隔离。计算机系统由专人负责,都设置了计算机操作系统用户口令,并安装了防病毒软件。市馆对档案数据能够做到复制多套,对重要的数据进行加密并设置访问权限。对保存档案数据的计算机外送修理时,要求能够做到将内容清空,并做好计算机修理登记工作。
此次档案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省局《档案安全自查评分表》,从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档案库房安全管理、档案保管保护设施安全管理、档案实体安全管理、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五个方面展开。通过各单位认真自查和市局重点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促使全市档案安全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保管利用处、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