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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档案局(馆)
  日期:2008-2-27

       长丰县档案馆位于安徽省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85号(县委大院内),邮编:231100。联系电话:0551-6671776。馆长姚文俊,电话:0551-6672832。

       1965年长丰县由寿县、定远、肥东、肥西四个边远地区组建成时,即成立长丰县档案管理科。1965年5月23日成立长丰县档案馆,科、馆合署办公。文化大革命中,机构被撤销。1968年,县革委会成立后,原县档案馆工作由革委会办事组负责。1974年办事组内设档案室。1975年恢复县档案馆。1984年,成立县档案局,与档案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85年,县档案局划为县政府机构序列。2002年机构改革,县档案局与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被确定为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业务管理科、办公室。

       长丰县档案馆是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档案的永久性保存基地,也是全县档案开发利用的中心,建立了“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并被县委宣传部命名为“长丰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7年11月16日,长丰县档案馆晋升为省二级档案馆。

       长丰县档案馆成立时,只有3间平房,1979年增至11间平房,其中库房5间,面积约100平方米,2004年4月建成一幢四层办公、库房两用单面档案楼,总建筑面积1090平方米,其中一至三层全框架结构,为档案库房及业务用房,具备较好的防光、防热、防潮、防尘、防火、防虫、防盗、抗震、保密等性能,为档案的保管提供了良好的环境。馆内档案装具有密集架100立方米、铁皮柜83套、木质柜9组,配有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吸尘器、除湿机、消毒机和灭火器等设施设备。馆藏全宗69个,档案资料35694卷(册),其中档案33226卷,资料2468册。馆藏档案以纸质为主。

       为了更好的向社会提供馆藏档案,长丰县档案馆已初步实行档案计算机管理,已完成文件级目录输入,并编有多种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人名索引》、《图书资料目录》。近年来,档案馆通过函电代查,直接接待,为利用者提供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编史修志、维护公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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