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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汛期档案安全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日期:2007-8-30

       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生命,汛期档案更易损坏,而今年汛期时间长、雨量大对档案安全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皖档明电[2007]8号文件要求,我市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对汛期档案安全保护工作进行了部署,确保汛期国家档案资源安全。

       第一、领导重视、组织周密。根据本地区汛期特点,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汛期档案安全保护工作。把我市汛期各项举措和汛期档案安全保护工作情况向省局及时汇报,争取省局的指导。同时向各县区、市直机关发出通知(合档明电[2007]5号)要求切实做好汛期档案安全保护工作,防患于未然。

       第二、制度健全、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市馆坚持每天巡查库房,并对库区24小时监控、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有24小时值班电话、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出现紧急情况,忙而不乱,有组织、有秩序地将档案转移到安全场所。

       坚持全市综合档案馆汛期档案安全保护日报工作。按照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精神,市级综合档案馆明确汛期档案安全责任人;选派联络人专门负责汛期档案安全保护工作信息传递,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三县四区综合档案馆每日上报汛期档案安全保护工作情况。市局对各综合档案馆汛期档案安全保护工作建立台帐。

       第三、督促检查、层层落实。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汛期档案安全保护工作自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汛期档案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认真监查市直机关档案室汛期档案安全保护工作。为确保合档明电[2007]5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我市针对机关档案室开展汛期档案安全保护随机抽查工作。各抽查单位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保护工作,能够把汛期档案安全保护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今年我市采取上述措施确保了档案安全度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档案管理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为今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和利用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 

保管利用处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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