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档案局(馆)是包河区区委直属事业单位,主管全区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工作,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科、编研科、信息业务科4个科室和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5人。2004年9月晋升为省二级档案馆,是包河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教育基地,办公地点位于包河大道118号包河政务区北楼2楼。
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
2.对全区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制订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档案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负责全区档案工作调查研究,档案统计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档案学会工作。
4.监督、指导全区综合档案室库建设。
5.负责征集、收集和接收区直单位、乡镇和其他组织或个人按规定应移交进馆或保存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史料。
6.负责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登记、利用工作。
7.负责馆藏档案科学系统管理、编目、著录、标引、统计、鉴定、保管、开放、利用等工作,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做好档案史料的编纂,公布、出版发行、参与编史修志工作。
9.组织协调全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对科研成果组织鉴定,推广和应用;负责馆藏档案计算机管理和技术保护;推进全区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至2006年年底,包河区档案馆馆藏档案包括区委(整党办、路教办)、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郊区革委会、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妇联、档案局、经贸委、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委、教育局、科技局、交通局、水利局、审计局、卫生局、建设局、民政局、林业局、司法局、财政局、乡镇企业局、人口普查办、知青办、包河报社、常青镇、姚公镇、义兴镇、义城镇、七里塘镇、杏花镇、大兴镇、骆岗镇、城南乡、晓星乡、大杨店乡、林店乡、城东乡、三十岗乡、肥西义城区委43个全宗,年跨度从1951年至2006年,种类包括文书档案、专业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照片档案、印模档案、实物档案和名人档案等,总卷件数6.5万卷件右左,其中专业档案约3.8万卷件,图书资料1176册,现行文件、资料23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