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长丰县由寿县、定远、肥东、肥西四个边远地区组建成时,即成立长丰县档案管理科。1965年5月23日成立长丰县档案馆,科、馆合署办公,配备专职档案员1人。建馆初期,主要任务是承担县委、县人委的文书档案收集、整理、保管。1966年文革开始后,县档案馆受到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县革委会成立后,原县档案馆工作由革委会办事组负责。1974年办事组内设档案室。1975年恢复县档案馆,配备1名馆长,选派了1名工作人员。1979年,档案工作渐趋正规。1981年县档案馆增至3人。1984年,成立县档案局,与档案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专职干部增至6人。1985年,县档案局划为县政府机构序列。2002年机构改革,县档案局与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业务管理科、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7人,属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履行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现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局(馆)长1人,副局(馆)长2人。
长丰县档案馆成立时,只有3间平房,1979年增至11间平房,其中库房5间,面积约100平方米。2004年4月在县委大院内原县档案馆旧址上建成新馆并交付使用,面积约1090平方米。
目前,长丰县档案馆共72个全宗,已经接收进馆15个全宗,馆藏档案30386卷,案卷排列长度360米,主要是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和专业档案;馆藏资料2468册,以社会科学为主,有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哲学理论著作,各种统计资料、文件汇编、报纸合订本以及画册等。此外有少量录音、照片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