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档案馆顺利完成搬迁工作
2006年2月8日至10日,在市档案局(馆)全体工作人员以及武警合肥支队160余名官兵共同努力下,合肥市档案馆搬迁工作顺利完成。
合肥市档案馆现有档案91921卷,资料13359册,档案柜600组约3000节。搬迁工作异常复杂、任务繁重,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档案局领导班子就着手制订详细的搬迁方案和搬迁过程中涉及档案安全必须的物资采购,并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分别负责老馆和新馆的搬迁交接工作,确保搬迁工作万无一失。经过对新馆的现场勘察、测量和计算之后,档案馆工作人员对全部馆藏档案进行编号并对全部馆藏资料进行装箱,以保证档案和资料在运送过程中的安全和有序,保证档案顺利进入新馆。在三天的搬迁工作中,档案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细,各尽其责,分三路人马分别负责老馆、新馆和运送途中的任务,带领全局(馆)工作人员及武警战士共出动近百车次,安全顺利地完成了搬迁工作。
合肥市档案馆新馆总建筑面积为10500平方米,分为档案库房区、办公用房、业务技术用房、档案调阅利用用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宣传活动用房、公共部位等六个部分。新馆设施先进,装备新型电(手)动两用档案密集架2200立方米,图书资料架70组,目录柜60组,展柜50组,并且装有温、湿度控制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垂直运输系统等先进设备,为更好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供了保障。
合肥市档案馆新馆的建成并投入使用,是我市档案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它的投入使用不但推动了档案事业自身的发展,也大大提高了档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省档案局领导对我市破产
改制企业档案寄存中心工作进行调研
我市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寄存中心自成立以来已取得显著成效,2004年11月至2005年12月,共接收18家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共计47453卷,提供利用150人次,利用案卷2136卷次。中心所做的工作得到了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的认可,2005年1月31日及2006年1月5日《中国档案报》分两次在头版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报道,2006年1月10日国家档案局网站工作动态栏目也发表了题为《合肥市建立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寄存中心》的报道,引起较大反响。
2006年2月20日,省档案局副局长崔海燕及安徽大学行政管理学院专家一行来我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崔海燕副局长对我局所做的工作和中心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赞扬。安徽大学行政学院的专家也对中心的开创精神和专业水平给予高度评价。省档案局将在国家档案局近期在广州举行的全国档案部门改革服务方式研讨会上对此项工作进行典型发言,介绍我市的经验和做法。
合肥市档案局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依据合政办[2005]87号文件“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合肥市档案局依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档案条例》,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并于2006年1月25日前报市法制办审查,经市法制办审查共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项,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4项,行政处罚项目5项,行政确认项目1项。下一步,经市政府对这些项目进行审定后,市档案局将进一步制定明确的执法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